2008年8月21日,中国投诉网网管邮箱里收到一个叫"李靖"的多封投诉信,反映甘肃省敦煌市政府在进行所谓的"党河风情线"建设项目拆迁工作时存在诸多问题。
经过联系其人,在他确认"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本网于2008年8月25日公开了这封投诉信:"我儿曹富全死了。他至死紧紧抱着国家法律和中央文件不肯瞑目……在邪恶官员和拆迁办的联手迫害下,在屈辱的威胁、恐吓声中,在七十多天断水,断电,堵塞下水道,断绝治疗的饥饿昏暗里,他绝望地看着白发父亲和嗷嗷待哺的幼女在无助哭泣.他不想死……但他至死也没有盼来一丝光明,没有盼来一口水.一个只有33岁的共和国公民,就这样被野蛮拆迁剥夺了生存权,而含恨离开了这个使人恐怖的悲惨世界,他至死也不肯瞑目,他在向苍天指认凶手. 今年初,敦煌市政府个别领导利令智昏为个人升官发财,而掠夺敦煌市民的合法权益,趁<物权法>生效之前妄动拆迁.他们顶风违纪硬要在泄洪河道上玩危险游戏,大搞政绩形象工程.他们耗费巨资在党河主河道上修建住宿娱乐的一条龙服务景观,美其名曰”党河风情线”.并以此为龙头,强行消灭所有私有平房,为超前实现全市楼房化的升迁政绩而大动拆迁. 殊不知这种巧夺民财的荒唐拆迁,根本不具备安置条件.区区每平方米四百元的超低强征价格与飞速疯长的楼价天地悬殊,每平方米私房与楼房价格相比,私房户亏损十万元以上.巨大的利润空间,必然导致官商勾结鱼肉百姓,其掠夺百倍疯狂凶残!政府主要领导和拆迁办专横跋扈,狼狈为奸,惯用欺骗,威胁恐吓,停水停电,停工作,株连九族等手法,以强拆民宅而弹冠相庆. 谁知天象示警,善恶有报.七月中旬一场寻常泄洪冲垮”党河风情线”造成经济损失数千万元.社会舆论强烈谴责,市委,市政府政治影响恶劣.就这样敦煌市仍不思检讨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坚持用断水,断电胁迫私房户就范,继续用强制拆迁,杀鸡给猴看.我家多次跪求拆迁办,请求按党的政策救援病人生命,照顾弱势群体.然而这些禽兽不如的政府官员惨无人道,我60几的人和孙女跪求在电力局长面前,说”我儿子病重,给我们留下照明线.”然而政府领导竟滥用公权强令断水,断电七十多天,并多次到我家威胁,恐吓说”赶快搬,自己找房子!一个月之后不搬就强行拆迁!”我儿子兵种哭了几次,终于没有摆脱死于非命的悲惨结局.其杀人凶手就是敦煌市政府和拆迁办! 呜呼,人命关天,死难瞑目.我们将杀人惨案控告社会,我们把血海冤仇向党中央控告,请求依法追究敦煌市政府运用行政权力,践踏人权伤害生命,断水断电,堵塞下水道,惨无人道地酿成曹富全死于非命的惨案的责任. 忠诚的老共产党员,老八路,抗美援朝功臣后代哭诉.
几天后,本网又发了另一份投诉:"2007年8月8日,在敦煌市繁华热闹的市场区爆发了一场500多民众自发抵制政府野蛮拆迁的恶性群体暴力事件。下午三时许,随着几辆警车,铲车的刺耳呼啸,跳下80多名武装警察和拆迁人员,驱赶行人,封锁道路实行戒严,要对市场巷100号私房实施强制拆迁。在房主朱艳丽夫妇猝不及防险些被铲车压死的同时,赶来围观的人们发出了愤怒的嘘声和吼声。这就成了警察和民众厮打的导火线。现场一片混乱,撕拖殴打、惨不忍睹。在这场造成多名群众受伤,至少一人被捕的恶性群体事件中,政府引发的不仅是社会动乱,也招致广大市民的无情嘲讽和唾骂。在铲车的轰鸣声中,哄抢摧残的不仅是一家朱姓公民的数十万合法家产,摧毁的恰恰是政府执政为民的光辉形象,动用至少80多名警察镇压手无寸铁的一家四口弱民,不仅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践踏,更是对《宪法》和《物权法》的非礼强暴!恐吓得全市人民和公、私房户人人颤栗,人人自危,社会不安!而这场由政府挂牌演出的“杀鸡给猴看”的红色恐怖剧,总导演就是遥控总指挥的拆迁市长XXX!一个没有文化的“文化名城”,一个没有法制的“法制社会”在天高皇帝远的敦煌市,黑恶势力横行,个人意志凌驾于市委,市政府之上。敦煌市政府和拆迁办用野蛮和暴力为拆迁手段,用每450元的低价强征民房,用停水,停电,停工做胁迫私房户就范。动用公,检,法,甚至执法队公开耀武扬威,践踏人权!创造出停水停电长达四个月的惊人政绩,创造出非正常死亡的两条人命和由警察民众混乱的野蛮暴力拆迁!而在电视上播放的却是违背民意的虚假宣传以丑化私房户的人格。我们向党中央哭诉,请中纪委来敦煌立案深查官商勾结的房地产腐败内幕。请新闻媒体调查贫富恶性分化,逼得老百姓走投无路的现实。请国家水利部派员前来考察论证,在泄洪河道违反《防洪法》挤占河道大搞形象工程而妄动拆迁,究竟是福是祸,还是贻害子孙?哭求立即停止惨无人道的野蛮拆迁,立即供水!供电!珍惜生命!"
政府回复
敦煌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血泪惨案 哭告苍天》一文所列内容相关事实情况的说明
中国投诉网:
关于贵网站刊发的《血泪惨案 哭告苍天》一文,我办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项问题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就该件中反映的“盲目兴建‘党河风情线’,野蛮拆迁,强制拆迁,采取停电停水手段,造成公民死亡事件,行政干预拆迁、官商勾结”等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我办认为该投诉件中所写内容均不属实,严重歪曲事实。现将具体事实情况及意见说明如下:
一、该投诉件中内容严重失真、失实,所反映问题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请贵网站马上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隔离或删除,并欢迎贵网站和全国各大新闻媒体派人到敦煌当地就该投设诉件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采访,以了解事实真相,并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
二、该投诉件的立场严重有失公正,全篇立足于反面立场:一是在谴词造句之间极尽诋毁、贬斥之能,对客观事实千方百计从反面进行述说,严重侵害了敦煌市政府和敦煌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名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二是该投诉件采信一面之词,报道中所反映内容均为作者所言,并未反映出对拆迁人、拆迁管理部门、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所调查核实的内容。
三、关于该文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1、党河风情线建设工程是敦煌市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党河风情线是敦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而且提出多个方案,由水利部专家论证确定的实施方案,并不是投诉件中所谓的“政绩形象工程”。目前,我市已投入大量资金实施了党河城区段综合治理的水体工程及沿线的危旧平房拆迁改造工程,各项配套工程及相关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开展。截止目前,党河风情线水体工程已完成,配套的景观工程正在建设之中,极大地改善了敦煌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受到了广大市民和中外游客的交口称赞。作为敦煌市政府和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我们对旧城进行拆迁改造的决策是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出发点来考虑的,是从加快敦煌发展的大局来考虑的,我们在推动工作中采取的措施都是严格依法开展的,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这一决策及相关措施的实施已经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称赞。
2、关于“拆迁补偿标准低,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干预拆迁,官商勾结、鱼肉百姓之嫌”,纯属个别被拆迁户捏造。首先,我市的拆迁是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拆迁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合法手续。2007年初,经甘肃省建设厅(包括发改委)批准,我市主要对党河城区段沿线的市场巷、西河坝巷两个片区的破旧平房进行规划拆迁;其次,我市的拆迁补偿标准符合敦煌经济发展实际,而且和周边县市相比,我们的补偿标准远远高于周边县市,甚至高于酒泉城区200—300元/平方米,而且房屋安置价仅为1150元/㎡;第三,我市的拆迁是完全立足敦煌实际开展的。在拆迁工作中,我们立足敦煌实际,依法合理确定拆迁规模,坚持“依法拆迁、科学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工作理念,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全力支持。2006年在小南街446户居民住宅的拆迁中,我们仅用了88天时间就完成了全部拆迁任务,拆迁腾出的土地已建成敦煌民族风情城。2007年,报经甘肃省建设厅、发改委批准(甘建房〔2007〕82号),对党河城区段沿线的市场巷、西河坝巷两个片区的破旧平房进行规划拆迁。涉及被拆迁户359户,至目前已拆迁355户,占总拆迁户数的98.8%,还剩4户,根本不存在群众怨声载道之事。
3、我市拆迁工作完全是依法开展。作为敦煌市政府,我们对旧城进行拆迁改造的决策是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出发点来考虑的,是从加快敦煌发展的大局来考虑的,从规划片区的确定到方案的审批,从公告的发布到补偿标准的确定,各个环节都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展。在依法经过各个程序数十次耐心细致的工作之后,仅有极个别住户仍拒绝搬迁。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依法组织调解裁决后,被拆迁人拒不执行裁决,在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提存了补偿资金,提供了安置房后于2007年8月8日,仅对居民朱艳丽的住宅依法实施了强制拆迁。强制拆迁的相关程序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施。而且截止目前也仅对这一户实施了强制拆迁。
4、关于断水、断电、堵塞下水道问题,据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反映,拆迁工作进展到后期,由于绝大多数住户已搬迁,搬家时造成供水管道挤压、供电线路零散等,为了确保居民人身及财产安全,无法对剩余的极少数散落的被拆迁住户供水、供电,并不存在“以断水、断电、堵塞下水道、停工作等政治迫害和人格侮辱为手段的野蛮拆迁”。
5、关于野蛮拆迁造成公民死亡事件的问题,经我办调查,并不存在。敦煌市沙洲镇市场巷61号被拆迁户曹维新,属陕西绥德县人,家庭较困难。其儿子曹富全在拆迁工作开始后,经工作人员入户做工作时了解到其患有白血病史五、六年(已到晚期),双脚脚趾已发黑。因病情恶化于2007年7月26日病故。考虑到其家庭困难,户籍又不在敦煌的实际情况,敦煌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亲自入户买礼品看望做工作外,鉴于其家庭生活较困难情况,协调其除按该片区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予以拆迁补偿安置外,还为其协调给予低保、民政补助等,但其拒绝接受,坚持要拆迁补偿费26万元等过高补偿要求,至今拒绝搬迁。而且拆迁工作人员也数次买慰问品、学习用品等看望、慰问曹维新一家人,其儿曹富全的死亡属正常死亡,不存在野蛮拆迁造成公民死亡事件的问题。
为了维护贵网站所反映问题的客观、公正性,我办再次重申该投诉件严重失真、失实,不应刊发。我们欢迎并真诚邀请贵网站派人来敦煌对此投诉件进行核实,我们一定给予积极配合。同时,欢迎贵网站对我市其他工作予以关注,进行宣传报道,我们将开诚布公的积极配合。
特此说明。
二○○八年九月五日
媒体声音
敦煌文化旅游报记者夏辉赵建军报道:8月8日下午,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在拆迁办、公安局、建设局、沙洲镇、卫生局等部门的配合下,对相关工作人员数次劝说调解,但仍拒绝搬迁的沙洲镇市场巷100号的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拆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德义,副市长杨雷在现场指导了拆迁工作。
当日下午15时许,记者赶到市场巷拆迁现场。此时强制拆迁还没有开始,记者看到现场已聚集了很多人。市执法局、拆迁办、公安局等部门的数十名工作人员和干警在维持秩序。消防车、医疗救护车均守侯在内,以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记者看到一张下达的最后强制拆迁命令的公告,张贴在100号房屋的墙壁上,搬家运输车及两辆铲车在原地待命。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就在被强制拆迁的前一个小时,市拆迁办安抚教育组的工作人员仍没有放弃做最后的说服工作,但对方态度依然强硬。3点40分左右,依法强制拆迁开始了,房屋内家具生活等用品经工作人员现场清点后,安全搬运至漳县新村的指定安置房内,随后两辆铲车同时投入拆迁。16时30分左右,搬迁工作结束。随后,记者来到拆迁办,对此次依法强制拆迁市场巷100号房屋的相关事宜作了详细了解。据悉,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朱某(女)。今年4月9日,市拆迁办下发了市场巷片区拆迁公告,规定6月10为拆迁的最后期限。期间对朱某的砖木结构的平房住宅进行了评估,房屋建造面积109。99平方米,评估价为83003元搬家补助费另为1759。84元,合计84762。84元。但朱某认为补偿标准过低,要求给予20万的拆迁补偿费,或以现有的平房换一 套120平方米以上的楼房,否则拒绝搬迁。拆迁办、居委会等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次到他家做解释、说服工作,协商解决,但朱某拒绝协商。双方在拆迁期限内没有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6月19日、21日、25日,市建设局三次依法向朱某送达了书面行政调解通知书,朱某拒绝参与调解。6月26日,市拆迁办召开行政调解会,并下达了裁决书,要求朱某接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完成搬迁工作。但在这期限内,朱某仍不予配合。随后,工作人员又多次入户进行劝说调解,依然未果。8月8日,执法部门对朱某的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拆迁。
拆迁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场巷片区涉及拆迁户145户,绝大部分住户已积极配合顺利完成搬迁。
律师意见
甘肃飞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中国投诉网:
甘肃飞天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敦煌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指派本律师就《中国投诉网》投诉播报栏目于2008年8月25日登载的《血泪惨案 哭告苍天》来源:在线投诉 作者:李靖》一文涉及网络名誉侵权一事向贵网站郑重函告如下:
1、贵网站于2008年8月25日登载的<《血泪惨案 哭告苍天》来源:在线投诉 作者:李靖》一文中登载的内容及所反映的问题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纯属无中生有、凭空捏造。
2、该文章在谴词造句之间极尽诋毁、贬斥之能,含有大量侮辱性、诽谤性文字,按照《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严重侵害了敦煌市政府和敦煌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名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在网络上构成了对敦煌市政府和敦煌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名誉侵权。
3、本律师希望贵网站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立即按照《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第九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对贵网站登载的<《血泪惨案 哭告苍天》来源:在线投诉 作者:李靖》一文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隔离或删除。
4、敦煌市政府和敦煌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欢迎贵网站派人到敦煌当地就上述一文中所谈到的拆迁事实进行实地采访,了解事实真相,作出客观、公正的报道。
5、请贵网站提供<《血泪惨案 哭告苍天》来源:在线投诉 作者:李靖》一文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以便我们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民事侵权责任。
6、贵网站在收到本律师函后如仍不采取措施对该文章进行隔离或删除,本律师将依法诉诸于法律进行解决。
特此函告
附:<敦煌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关于对《血泪惨案 哭告苍天》一文所列内容相关事实情况的说明>
甘肃飞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克展
联系地址:敦煌市阳关中路8号市政府一楼
二00八年九月五日
本网调查
收到敦煌拆迁办和王律师的邮件后,中国投诉网立即和被强制拆迁户朱某取得联系,朱某丈夫朱朋很快赶到北京,当面向记者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并表示所有材料都是真实的,并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这期间,敦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商贵先生多次致电记者要求本着实事求是有利解决问题的精神前往敦煌实地调查报道。为便于给协调解决问题创造一个宽松友好的氛围,中国投诉网立即锁定了已经发布的两份投诉。
2008年9月16日晚上近十一点到达敦煌后的当夜,在被强制拆迁户朱朋的引领下,记者就来到了拆迁现场。只见现场被拆一年多了,还是一片狼藉,瓦砾满地,昏暗的灯光下依稀可见还有几家平房依然顽强地挺立着。朱朋告诉记者,就因为他是外地来敦煌的经商户,只有他一 家被政府当着软柿子给“捏”了。他非常不服气,也很无奈,觉得敦煌政府不该这样对待外来的客商。
2008年9月17日中午,在敦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商贵先生陪同下,记者见到了负责该次强拆的敦煌市拆迁办党支书记副主任刘晓萍,刘书记介绍了相关情况,表示敦煌拆迁完全是依照相关法规和条例进行的,并不违法。但看在本网确实是为了百姓利益远道而来的份上,愿意在本网的协调下再和被拆迁户沟通商量一个解决方案。
当天晚上9点,在记者下榻的电力宾馆房间里,双方如约而至,这是强拆后双方第一次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讨论遗留问题。朱朋介绍说:他被强制拆迁后,多次到北京上访,也没有解决问题。他并没有过分的要求,他也支持敦煌的城市建设,体谅政府的难处,但最起码也应该给他一个合理的补偿。他的房产是合法的个人财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政府的尊重,政府不能为了开发商的利益牺牲或侵害他个人的合法利益。政府更不应该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就强制拆迁。他希望政府至少应该给20万的补偿费或者相当面积的产权房。刘晓萍书记表示:政府强拆依据的是敦煌市城市拆迁管理条理,完全合法。考虑到房屋已经被强拆一年多了,问题迟早都要解决。感谢中国投诉网为双方搭建了这样一个好的沟通渠道和机会。希望被拆迁户考虑城市建设的大局,也考虑到整个拆迁的公平,接受近十一万元的补偿。被强制拆迁户朱朋当场表示不能接受。在记者的倡议下,双方约定等拆迁办主任出差回敦煌后再择机继续商谈。
就在记者要离开敦煌前,敦煌市又有六户被列拆迁户委托朱朋向记者转交了他们的投诉材料,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态的进展。
责任编辑:赵旭东